联系我们
为了电梯安全该交的钱还得交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4-27 09:55:49 浏览:110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打印]

  电梯安装了、运行了,自然要定期维护保养,出了故障要维修,这些费用由谁出?据了解,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住宅电梯的维护保养等费用均来自于居民交纳的物业费。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小区物业费难收齐,导致没有资金保障小区电梯正常安全运转,一些电梯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被质监部门停用,这又导致了高层居民上下楼的不便。

    天和苑电梯有望“康复”

    4月初,本报连续报道了天和苑小区电梯“罢工”的新闻,原因是这些电梯长期得不到及时、全面的维保,积累了很多问题,去年有9台电梯没有通过年检。因物业公司拿不出维保资金,这些年检不合格的电梯始终得不到维修。小区物业已撤离,小区电梯也没有维保单位。日前,多部门就该小区问题电梯进行了协商,分别拿出部分资金对这些问题电梯进行了检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芜湖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人员正在对这些检修过的电梯进行检查,看是否检修合格。“小区物业费很难收,物业公司换了一茬又一茬,上个物业公司只干了一个月,上周五也已经撤走了。有的电梯使用快10年了,问题很多,一些维保单位根本不愿意接手。”芜湖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郭主任说。
    在天和苑5号楼的单元电梯口,记者看到一则贴在墙上的公告,写着“鉴于紧急情况,同意天和苑业主委员会委托芜湖天安机电公司对小区17台电梯进行检测维修,维修好后对天和苑所有电梯进行维保。”

    电梯“谁使用谁负责”

    “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是物业公司,由物业对电梯进行年检、维保,有了故障也是找物业,遵循的是‘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卢科长说。他表示,很多居民对此并不清楚,以为电梯出故障就找质监部门,其实应该由物业找维保单位,质监局是监管部门,如果电梯有隐患,有权下令停止使用,直至物业找维保单位将其维修好。
    2011年芜湖市政府下发了一则通知,内容是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其中明确提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员会或产权单位的委托,作为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做好住宅小区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在电梯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设备等相关资料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及时将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等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

    电梯维保费收取是难题

    现实中很多小区物业费收取是个“老大难”问题,一些居民因为对小区环境卫生、房屋质量等不满,而抵制交纳物业费,这就导致包含其中的电梯维保相关费用收不上来,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电梯运行费、维修费、维护费、安全检测费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业主或业委会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拆迁安置小区相关费用如不能按上述办法筹集的,由县区政府协调建设单位和社区组织负责落实。
    “即使物业公司的维保费没用完,也不可作他用,而是结余留作下一年的维保费。”卢科长说。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